黑幫新義安「泰龍」遇伏命喪刀下 和勝和「紋身忠」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

新義安「泰龍」黑幫仇殺案,高等法院裁定和勝和分子「紋身忠」謀殺罪成,判處終身監禁。
新義安「泰龍」黑幫仇殺案,高等法院裁定和勝和分子「紋身忠」謀殺罪成,判處終身監禁。

2009年黑幫新義安中人李泰龍(綽號「泰龍」)在尖沙咀遇伏命喪刀下,黑幫和勝和分子梁國忠(綽號「紋身忠」)於案發多年後投案。案件於本月2日在高等法院開審。經審訊後陪審團今早(15日)開始退庭商議,其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,高院法官張慧玲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。

54歲男被告梁國忠,被控於2009年8月4日在港連同李蘊剛、勞展宏、李鎮江及其他人,謀殺41歲男子李泰龍。案發當日清晨,3輛已報失的私家車被發現在大埔燒毀,內有刀、背囊、口罩等。執法人員當時未有發現被告的指模。梁曾於2009年8月1日經落馬洲口岸離港,其後2020年1月21日到灣仔警署投案,期間他並無出入境紀錄。控方指梁國忠是謀殺案主腦,因2006年被死者「爆樽」,故安排手下報復。雖然紀錄顯示,他在案發前離港,但控方指案發當日他乘「大飛」回港犯案,並非不在場證據。

此次審訊「泰龍」手下文沛盈,以及當日負責「睇水」的前和勝和成員林家俊,均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。當中林稱「泰龍」案發數年前曾跟被告吵架,以他理解今次事件屬於尋仇,但同意事前有清晰指示不要傷及要害,認為本來斬「泰龍」,只想教訓對方。

同案的李蘊剛、勞展宏(綽號「貓仔」)、李鎮江在2011年因事件受審,結果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,判囚終身。而另一男子楊文廷(綽號「傻佬庭」)亦被控謀殺罪,但結果被判無罪。

最新文章